事项名称 | 中小学生转学 |
事项类型 | |
办件类型 | |
许可对象 | |
许可依据 |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 |
是否收费 | 否 |
收费标准 | |
收费依据 | |
许可数量 | 无限制 |
法定期限 | 每学期开学后二十天内 |
承诺期限 | 每学期开学后二十天内 |
许可条件 | 转学 (一)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转学: 1、 学生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户口迁移,新户口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; 2、 学生随父母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变更,变更后的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; 3、 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。 (二)转学由父母或监护人向转入或转出学校提出申请,由接受申请学校同意并签章,并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电子影像件;经双方学校领导审批及其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。审批过程在网上完成。 义务教育阶段转入学校无法提供学位的,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。 (三)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;一般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、省级特色高中;同一城市区域普通高中不能转学;原则上学期中不能转学,毕业年级不能转学。 |
许可程序 | 1, 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,接收学校同意签章并开具异动联系表(一式三联) 2, 家长拿异动联系表到接收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分签章许可 3, 家长拿异动联系表到转出学校签章许可 4, 家长拿异动联系表到转出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许可 5, 家长将一张异动联系表交给转出学校,提学生纸质档案 6, 家长将纸质档案饿异动联系表交转入学校 7, 对于接收学校违规接收(不执行上级教育部门规定)的学生,上级教育部门签章时有权否决。 |
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| 市教育局基教科 0736—7717071 |
窗口地点 | 常德市教育局二楼220办公室 |
交通到达线路 | 47路 28路 19路 9路 38路 |
工作时间 | 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 上午:8:00-12:00 下午:2:30-17:30 |
业务咨询电话 | 0736—7717071 |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| 0736—77170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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